濮阳网讯 12月1日上午,记者在清丰县纪委采访时发现,每个纪检监察室的门上都有一个“办案协作区”的门牌。在第六办案协作区,正在核查账目的周泽军介绍,他在2014年5月通过了县纪委的考核,被借调到办案协作区,成为一名专职办案人员。一年多来,他已经参与查办大小十几个案件。“自己在乡镇工作的时候,都想不到办案效率能这么高。能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案件,感觉工作很有意义。”
为解决基层纪委办案力量不足、办案环境不优、办案质量不高的难题,从2013年开始,清丰县纪委决定在全县实行信访办案协作区制度。目前,全县共建立6个“实体形”办案协作区,由县纪委6个纪检监察室分别负责;选调20名优秀公务员担任专职办案人员,形成一支素质的办案队伍;探索四项新型协作办案工作机制,推动了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增效提速。
信访排查机制。清丰县纪委把协助辖区内乡镇纪委和县直单位下访接访、排查线索作为办案协作区的主要功能。截至目前,办案协作区共排查案件线索72件,其中科级干部案件线索6件。2014年10月8日,办案协作区在乡镇信访排查中,发现双庙乡某村5名村“两委”干部集体私分农村税费改革转移支付资金“窝案”线索。经立案调查后,2014年12月22日,他们全部被开除党籍,涉嫌违法问题已移交司法机关。
案件领办机制。清丰县纪委将涉及一般党员干部违纪和侵害基层群众切身利益的案件线索,明确一名办案协作区同志带队领办,领办人可以打破单位、职务界限,自由组合,充分发挥“兵团作战”优势。今年4月9日,第四办案协作区领办了纸房乡谢朱楼村党支部书记谢自宽贪污村集体水费案件。仅仅过了一个月,当事人就被移送司法机关,现已开庭审理。
快速启动机制。对上级交办案件和复杂疑难案件,经县纪委主要领导签批后,交由办案协作区调查处理;对乡镇纪委、县直单位纪检组排查出的重要复杂案件线索或查处有困难、有阻力的案件,经分管办案协作区纪委常委签批后,交由办案协作区集中办理。2014年7月11日,清丰县委常委、纪委书记蔡洪峰将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中心冯某违规为亲属办理养老手续案签批给第一办案协作区。该办案协作区对其立案调查,同年9月25日,给予冯某开除党籍、行政撤职处分。
以案代训机制。为了让新进办案人员尽快适应新角色、提高素质,清丰县纪委组织办案协作区干部交流案件查办经验,剖析典型案例,探讨疑难问题,还让他们跟着办案,在旁边观察学习。周泽军表示,入职后,自己的线索捕捉能力、谈话突破能力、调查取证能力、依纪依规依法处理能力,都得到了快速提升。“仅用3个月的时间,在案件查办上,他就独当一面了。”他的“导师”这样评价周泽军。
清丰县信访办案协作区制度运行以来,在整合办案资源、排除干扰阻力、提高基层办案水平、维护群众利益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2013年7月至2015年11月,清丰县纪委监察局共立案215件,其中涉及科级干部58人、查处侵害群众切身利益案件93件。相比2011年1月至2013年6月的立案187件,其中涉及科级干部18人、查处侵害群众切身利益案件56件,均有大幅增加。清丰县纪委也连续两年被市纪委评为“案件查办工作优秀单位”。2015年上半年,清丰县纪律审查工作又取得了全市第一的好成绩。(记者 李世秀)